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决定再次进行2013年廉租住房补充申请,申请时间为8月15至9月10日。想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记者了解到,由于今年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公布迟于廉租住房申请时间,致使一部分符合新标准的家庭未能申请到廉租住房补贴,故决定于近日再次补充申请。
即日起,近郊四区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均可申请:1,家庭人均月收入540元以下;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米;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4,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作者:佚名 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