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款不够 可取父母公积金
买房钱不够,可以用父母、配偶、子女缴存的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可不限次数、时间。2008年09月24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从10月起,正式推出多项便民业务。
买房可提父母公积金
根据现行规定,支取公积金每次需要间隔3年以上,对于利用公积金还贷的市民来说,很不方便。此次出台的规定指出,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报账制。每次提取额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不再限制提取的时间和次数。
针对现在一些市民买房时支付首付款吃力的情况,该中心规定,市民在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重新提取。
上街区和六县(市)都享贴息贷款
0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本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职工家庭进行了贷款贴息试点,共有43名申请人获得了贷款贴息,发放贴息资金共计43219元。
2008年贷款贴息的对象从去年的市本级扩大到市本级、上街区分中心、六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上述部门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符合四项条件可申请贷款贴息
据介绍,2008年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市民须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其中前三项条件与去年相同,分别为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申请人贷款所购住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申请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无恶意违约记录。第四项条件在收入的界定上,去年规定的申请人收入标准为夫妻双方上年应发工资平均值低于郑州市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80%,在实际实行中由于职工应发工资不便调查,且不能直接反映职工的消费能力,因此今年的收入标准调整为申请人上年实发工资(已婚家庭取夫妻平均值)低于所在县(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中所列的九种重大疾病。
为便于操作,郑州市区和上街区统一按郑州市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其他县(市)统一按上年度六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执行。据悉,2007年,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84元;县(市)平均值为10860元。
据悉,按照新的申请条件,在不考虑家庭房产数量和收入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初步测算,共有2880名公积金借款人可能符合贷款贴息的条件,是去年测算结果的两倍。
一个家庭贷款贴息最高2000元
据介绍,贴息额度的具体计算为:申请人本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30%计发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50%计发补贴;申请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补贴。同时,一个家庭最高只能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