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之后,如何实现工业用地更高效的配置越来越成为各地面临的一个难题。
应该说,近年来东部尤其是三大城市群地区在工业用地上已是供不应求,政府也从招商逐渐转为选商,个别地方具备了以全面竞争性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条件。像“小五金之都”永康这类地方,当地除了用地需求者众多、产业高度聚集外,其产业类型对于地块本身要求并不高,土地面积的弹性也大一些,所以用地容易形成竞争。但在很多产业集聚度不够高且产业对用地有独特要求的地方,就难以形成足够庞大的用地需求量,同时土地面积的弹性也很小。倘若这些地方的政府不事先做好招商功课便推出地块,不要说形成竞争,能否有人要都难说。
因此,目前各地都是事先通过招商部门洽谈各种可能的产业投资者,待达成共识后再走挂牌程序。当然地价上不会严格按照最低价实施。杭州近期就将主城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提高到90万元/亩,大大高于国家制定的当地32.8万元/亩的最低价标准。
但实际上,这种挂牌可能引起的竞争基本不会在这种操作下得以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在部39号令的严格要求下,这种挂牌往往因较长的程序和周期,最终只起到结果公示的作用。至于决策过程,反倒由于不公开而导致无从监督和一些不公平甚至利益输送。
总的来说,工业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工业用地很难像商住用地一样实现较为普遍的竞争。在缺乏对产权主体天然的制度约束下,我们当下更应该注重的是把决策过程公开从而实现公平与公正。公开决策的选择依据与过程,不仅不需要走一个完整的招拍挂过程,还能形成对代理人可能的道德风险行为的外在监督。倘若允许更进一步,还可以像香港工业园一样,在决策团体中尽量减少官方人士,提高大学教授、专业人士、议员的比重,以专业性、中立性来减少主要官员做决策的可能风险。
作者: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