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其7月12日发布的一份通知中提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该表态近日被众多媒体关注,税务总局7月17日在回应媒体时称,这句表述有些被“过度解读”。
7月16日,新华社对外部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通知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此消息随后引发公众关注并受到众媒体转发。记者查阅税务总局通知发现,在7月12日发布的《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提及“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据一财网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昨日回应称,除此之外没有下发其他文件,这句表述也与之前国务院会议中提出来的没有区别,但有些被“过度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搜房网